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机构邀请比选公告
为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公司持续发展,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计划于近期启动10亿元私募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工作,拟通过邀请比选方式,遴选一家券商金融机构作为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的主承销商,诚邀各证券公司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或总行授权分支机构;
(二)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承销业务;
(三)近三年承担过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
(四)信誉要求:
1.资格没有处于正在被取消、暂停的状态;
2.参选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三年没有因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给予市场禁入或限制经营的情形;参选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4.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是指《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或严重违约,参选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五)项目负责人须具有5年及以上的公司债券承销从业经历,且承担过至少1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工作。
二、需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如下: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符合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简介及竞争优势和综合实力;
3.公司近六个月成功发行AA级国有企业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息 (包含:发行主体、债券代码、 发行期限、利率);
4.近三个月AA级国有企业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市场整体发行的利率情况;
5.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发行方案;
6.公司对本项目的项目人员配备;
7.报价:申报发行费用;
8.无违法、违规的说明、无重大诉讼、仲裁的说明(近三年);
9.服务承诺书。
10. 提供评审材料的电子文件壹份(U盘形式,请标明公司名称),密封在参选文件正本中。
二、评审资料的递交
1.将评审所需资料盖章或签字,装订成册并密封,提交一式伍份。
2. 提交资料时间:2020年8月31日前将评审资料递交或邮寄至我司财务部,评审文件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选聘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
投标人名称: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将不予受理。
三、我司对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最终以承销团队实力、对本项目重视程度、非公开发行公司债业务过往业绩、发行总体费用等相关方面的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公司为服务单位。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世纪广场路1号;
邮 编:570208;
联系人:张瑞谊;
电话:0898-66527598;
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