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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选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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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选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活力,充实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干部队伍,促进海口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战略落地和业务发展,提升城建集团产业投资板块核心竞争力,决定面向全省国资系统公开选聘海口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海口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岗位任职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融资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和相关职(执)业资格;

2.熟悉国家、省、市房地产行业政策和市场动态,全面掌握房地产产业知识结构,熟悉地产项目开发全流程;

3.具有5年以上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建设类等相关企业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省级或地市级国有大中型房地产企业副总经理及以上高管职位工作经历;

4.具备较强的进取心、责任心、敬业精神和创新意识,具备优秀的团队领导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统筹能力强,有全局观及团队协作精神;

5.男性年龄55周岁(含)以下、女性年龄50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符合任职岗位亲属回避规定;

7.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级的;

5.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6.担任破产清算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并对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7.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8.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9.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三、选聘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自方案发布起至3月24日中午12:00止,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2.报名资料:《干部选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专业资格证书、其他代表个人能力、任职经历的证书复印件和业绩材料,以及近期个人生活照片1张;

3.报名方式:在报名截止日前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扫描件的电子版发送到集团干部人事部,电子邮箱为hkcj-2008@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城发公司总经理+姓名”。

(二)资格审查

按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对符合条件和要求的,批准参加。

在资格审查环节对候选人进行资格量化评价,包括学历、职称、管理经验三个维度,由选聘工作组打分、领导组确认。资格量化评价得分占总得分的比例为30%。

(三)面试演讲和答辩

1.候选人抽签决定上台演讲顺序。

2.演讲内容包括对拟任职岗位的认识、个人素质能力与岗位的匹配性、行业当前发展趋势、下一步工作目标与规划。演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书面材料在接到面试通知后开始准备,不少于1500字,面试后提交给工作组备用。

3.回答评委的提问(限3个问题)。

4.评委对候选人现场打分,填写《演讲答辩评分表》,并由职工代表进行监督,工作组收集和统计打分结果,提交选聘领导组确定。

演讲和答辩环节评分占总得分比例为70%。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资格量化评价30%、面试演讲和答辩评价7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得分和排定名次,按照分数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评分低于70分的,不得入围考察对象。如出现空缺,集团将在以后另行选任。

(五)组织考察

干部人事部根据干部选拔任免相关管理规定,对确定的拟选用的考察对象,采取谈话考察测评、查阅个人档案、征求纪检、群众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被考察人的德、能、勤、绩、廉、学,特别注重考察平时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

(六)确定拟任人选

集团党委会根据综合评分和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七)任前公示

干部人事部根据集团党委会确定的拟任人选发布任前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渠道包括相关国资监管机构网站,接受企业员工和社会广大群众的监督。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由集团按照有关规定报市国资委备案,取得批复后印发任职通知。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6527612(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咨询地址:海口市龙华区世纪广场路1号海口城建集团干部人事部。


 

附件: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干部公开选聘报名表


 

       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0日